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18 16:06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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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湖北省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第二部分 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对市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北省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受理人民群众给省委、省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住地来访的群众。

(二)承办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国家机关向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立案或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查处,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三)向省委、省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四)综合分析人民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送、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

(六)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

(七)负责全省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助省委、省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省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培训信访干部;制定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八)贯彻落实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的意见。

(九)负责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理论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发展规划。

(十)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事关群众利益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

(十一)协调地方和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十二)总结推广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十三)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监管和维护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湖北省信访局为一级单户预算单位。根据职能,内设办公室、综合指导处、办信处、接访一处、接访二处、督查一处、督查二处、网络信访处、省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等9个职能处室和1个机关党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已批复暂未成立)。截止20181231,我局编制人数77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全额拨款工勤编制4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8人)。2019年预算人数75人。离休干部2人,退休干部27人(工资已移交社保)。

 

第二部分  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10)》。

因湖北省信访局无政府性基金,表七:《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预算总收入3772.77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0.77万元,占总收入的93.59%;上年财政拨款结转20万元,占总收入的0.53%;其他收入2万元(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0.05%;其他结余220万元,占总收入的5.83%

2019年预算总支出377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2.77万元,占总支出的59.45%;项目支出1530万元,占总支出的40.55%。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3.73万元,占总支出的94.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万元,占总支出的4.61%;医疗卫生支出45.04万元,占总支出的1.19%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总收入与2018年预算总收入3713.1万元相比,增加59.67万元,增幅1.61%,整体增减变化情况不大,与本部门职能及担负的工作特点相符。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9.87万元,增幅1.72%,主要原因为工资性支出增加;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减少20万元,减幅50%,主要原因为2018年预算数为结转的预算绩效管理和资产管理奖励经费40万元,2019年算数为结转的医疗费补助2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0.2万元(利息收入),减幅9.09%,主要原因为2019年预算利息收入减少;其他结余增加20万元,增幅10%,主要原因为2018年预算数为使用实拨资金200万元,2019年预算数按加快拨资金使用的要求适当增加。

2019年预算总支出与2018年预算总支出3713.1万元相比,增加59.67万元,增幅1.61%,整体增减变化情况不大,与本部门职能及担负的工作特点相符。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0.67万元,增幅9.29%,主要原因为工资性支出和养老保险缴费正常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31万元,减幅7.89%,主要原因为省财政厅压减一下控制数16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2.45万元,增幅1.21%,主要原因为工资性支出正常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17.32万元,增幅11.05%,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缴费正常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279.06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279.19万元相比基本持平。具体情况为:办公费20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8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34万元、福利费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6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874.39万元(与上年916万元相比减少41.61万元,主要原因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增加127.79万元、服务支出增加30.6万元、工程支出减少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93万元(与上年110.14万元相比增加127.79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智能化升级相关设备1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6.46万元(与上年605.86万元相比增加30.6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接访中心法律咨询服务3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与上年200万元相比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为支付接访中心建设工程尾款,本年无支出)。具体为:

1.基本支出37.8万元,分别为:会议20万元,公车维修4.6万元,公车加油5万元,公车保险3.2万元,车辆租赁5万元。

2.办信工作经费10.92万元,分别为:办公耗材2.88万元,印刷1.39万元,培训5.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5万元。

3.接访工作经费49.3万元,分别为:办公耗材2.88万元,印刷2.4万元,培训12.25万元,法律咨询服务3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7万元。

4.督查工作经费8.11万元,分别为:办公耗材1.71万元,印刷0.4万元,培训4.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

5.复核工作经费3.95万元,分别为:印刷0.56万元,培训3.1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8万元。

6.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项经费6.52万元,分别为:办公耗材2.4万元,印刷3.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2万元。

7.省网上信访服务外包357.56万元,分别为:印刷1.47万元,维修(护)164.3万元,租赁26万元,培训4.9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0.8万元。

8.信息调研宣传培训242.23万元,分别为:办公耗材1.43万元,印刷16.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0.91万元,会计服务28.9万元,档案服务29.8万元,法律咨询服务5万元,维修(护)100万元。

9.接访中心运转维护158万元,为接访中心物业管理费。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湖北省信访局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2.5万元(基本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无公车购置费)。

2019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预算数47.5万元减少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预计全年因公出国组团1个,本局参团人数2人;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为取消处理集体访工作餐,预计全年接待50批次,560人次,每批次均支出0.1万元,每人次均支出8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车购置费)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公车保有量6台,公车购置数0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改革和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六、对市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对市县转移支付金额52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湖北省访局无财政省本级专项支出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其中:

1.信访业务工作经费(奖励)70万元。为奖励市州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优胜单位的40万元和市县人民满意窗口单位(省级文明接访中心)30万元,因考核未完成无法预计具体市县,按省财政厅规定时限要求,明确分配到市县的情况,再予以转移支付。

2.省级信访解难资金(市县)450万元。为省级信访解难资金补助市县经费,具体为:黄石市22万元,十堰市40万元,宜昌市40万元,襄阳市40万元,鄂州市25万元,荆门市26万元,孝感市55万元,荆州市40万元,黄冈市40万元,咸宁市25万元,随州市25万元,恩施州35万元,仙桃市10万元,潜江市12万元,天门市10万元,神农架林区5万元。

3.湖北省信访局无扶贫资金。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比上年减少1套,原因为按政府会计准则要求将通用设备软件调整为无形资产)。

2019年年初资产总额8955.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1.01万元(比上年减少307.73万元,主要原因为使用部分实拨账户资金和退还项目保证金)、固定资产8235.28万元(比上年增加5900.44万元,主要原因为省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0万元(比上年减少5978.40万元,主要原因为省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259.63万元(比上年增加248.77,主要原因为资产决算按新政府会计准则要求调整软件资产为无形资产)。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2018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二是注重相关法规制度的培训宣传。三是强化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四是严密组织绩效评价和公示。五是做好预算项目绩效年中监控。六是做好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七是探索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

2018年对2017年整体支出和所有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并公示。湖北省信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1.5分,绩效等级优秀;办信、接访工作经费金额235万元,绩效等级优秀;督查、复核工作经费50万元,绩效等级优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项经费(本级、市县)175万元,绩效等级优秀;接访中心运转维护280万元,绩效等级优秀,信息调研宣传培训80万元,绩效等级优秀;省网上信访服务外包371万元,绩效等级良好;省级信访解难资金(本级、市县)500万元,绩效等级优秀;信访干部关爱资金150万元,绩效等级良好。

(二)2019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信访业务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情况:

年度目标01:加强全省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完成国家信访局对我省的考核指标,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群众满意率等均达95%以上。

1)数量指标名称:督办重要来信数量,指标值:办信处工作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20件,全年不少于200件。

2)数量指标名称:来省正常访批次、人次,指标值:不高于9100批次、27000人次。

3)数量指标名称:督查办理事项受理率,指标值:100%

4)数量指标名称:办理申请省政府复查复核信访事项数量,指标值:不低于125件。

5)数量指标名称:每名市县党政领导干部每年接访次数,指标值:不少于12次。

6)数量指标名称:编印《湖北信访》数量,指标值:2200份。

7)质量指标名称:网上信访占比率,指标值:不低于70%

8)时效指标名称: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指标值:不低于98%

9)时效指标名称:信访事项按期答复率,指标值:不低于98%

10)满意度指标名称:信访事项群众满意率,指标值:不低于98%

年度目标02:收集、汇总、分析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推动从政策层面解决一批信访问题。

1)数量指标名称:社情民意调研报告数量,指标值:平均一年2件。

2)数量指标名称:开展重点课题专题研究,指标值:不低于6次。

3)数量指标名称:开展小型调研,指标值:不低于6次。

4)数量指标名称:编发《信访与民情》,指标值:不低于10期。

5)质量指标名称:省委、省政府决策采纳或参考次数,指标值:不低于4次。

九、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湖北省信访局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我局为当年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为提供一般公共服务发生的支出。我局主要为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安置等方面的支出。我局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我局主要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我局主要为信访业务工作经费、接访中心运转维护、省级信访解难资金(本级)和信访干部关爱资金。

(九)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湖北省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10).xls

湖北省信访局

201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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