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湖北省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第二部分 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对市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北省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受理人民群众给省委、省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省委、省政府及省领导同志住地来访的群众。
(二)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国家机关向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立案或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查处,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三)向省委、省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四)综合分析人民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送、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
(六)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
(七)负责全省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助省委、省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省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培训信访干部;制定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八)贯彻落实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的意见。
(九)负责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理论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发展规划。
(十)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事关群众利益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
(十一)协调地方和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十二)总结推广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十三)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监管和维护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湖北省信访局内设办公室、综合指导处、办信处、接访一处、接访二处、督查一处、督查二处、网络信访处、省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等9个职能处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已批复未成立)。截至2020年12月31日,编制人数80人(其中行政编制68人,全额拨款工勤编制4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8人)。
第二部分 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10)》。
因湖北省信访局无政府性基金,表七:《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预算总收入4702.16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01.1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其他收入1万元(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0.02%。
2021年预算总支出470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1.16万元,占总支出的52.77%;项目支出2221万元,占总支出的47.23%。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7.84万元,占总支出的95.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92万元,占总支出的3.74%;医疗卫生支出48.4万元,占总支出的1.03%。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总收入与2020年预算总收入4077.85万元相比,增加624.31万元,增幅15.31%,主要原因为增加一次性项目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经费500万元,增加常态化防疫经费50万元及人员经费自然增长。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92.01万元,增幅17.26%,主要原因为增加一次性项目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经费500万元,增加常态化防疫经费50万元及人员经费自然增长;其他收入减少0.2万元(利息收入),减幅16.67%,主要原因为2020年本部门实拨资金使用完毕,2021年预算利息收入减少;其他结余减少67.05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为2020年落实使用实拨资金的要求,本部门实拨资金使用完毕,2021年无其他结余。
2021年预算总支出与2020年预算总支出4077.85万元相比,增加624.31万元,增幅15.31%,主要原因为增加一次性项目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经费500万元,增加常态化防疫经费50万元及人员经费自然增长。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31万元,增幅2.58%,主要原因为工资性支出正常增加;项目支出增加562万元,增幅33.88%,主要原因为增加一次性项目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经费500万元,增加常态化防疫经费5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619.3万元,增幅16.05%,主要原因为增加一次性项目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经费500万元,增加态化防疫经费50万元及人员经费自然增长。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3.59万元,增幅2.08%,主要原因为保险基数自然增长;医疗卫生支出增加1.42万元,增幅3.02%,主要原因为编制人员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244.58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250.33万元相比减少5.75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消耗性开支。具体情况为:办公费12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9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35万元、福利费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28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88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万元,项目支出871.64万元。主要为复印纸、车辆加油、车辆维修、车辆保险、印刷服务、办公设备维修维护、物业管理、安保服务、短信服务、等保测评服务、绩效评价服务、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中:货物528.79万元,服务352.25万元,工程0万元,面向中小企业303.92万元,占比34%(其中面向小微企业219.92万元,占比72%)。
政府采购预算数与上年412.51万元相比增加468.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与上年18.52万元相比增加510.27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一性项目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采购相关货物;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与上年393.99万元相比减少41.74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减少会议、培训、办公耗材、车辆租赁等内容;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湖北省信访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无公车购置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25.5万元减少14.5万元,减幅56.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2.5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为2021年因疫情原因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幅50%,主要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消耗性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车购置费)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减幅9.09%,主要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消耗性开支。公车保有量6台,公车购置数0台。
六、对市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对市县转移支付省级信访解难资金45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其中武汉市40万元、黄石市20万元、十堰市40万元、宜昌市25万元、襄阳市40万元、鄂州市5万元、荆门市28万元、孝感市42万元、荆州市47万元、黄冈市50万元、咸宁市20万元、随州市20万元、恩施州40万元、仙桃市10万元、潜江市7万元、天门市10万元、神农架林区6万元。
湖北省信访局无扶贫资金。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湖北省信访局车辆编制6台,实有车辆6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台、机要通信用车1台、应急保障用车3台、离退休干部用车1台。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2021年年初资产总额7613.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7.33万元(比上年减少85.04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使用实拨账户资金弥补医疗费)、固定资产7153.88万元(比上年增加16.6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新增与折旧的差额)、无形资产172.12万元(比上年减少3.4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摊销与新增的差额)。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2020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当前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认真修订《湖北省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信访局绩效指标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注重相关法规制度的培训宣传,强化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严密组织绩效评价和公示,做好预算项目绩效年中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一级项目4个,资金1843.62万元(含对下转移支付520万元,不含不可预见费9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5.35%。从评价情况看,4个项目得分全部超过95分。各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评价指标体系较完善,评价标准较科学,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对相关业务开展起到了较好的支撑作用。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预决算资料的归集分析总结,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自评工作。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部门预算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较高,部门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财务规章制度,核算规范,开支范围及标准合理。全省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加强,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等考核指标优异,收集、汇总、分析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的目标也完成较好。
(二)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信访业务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情况:
年度目标01:加强全省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完成国家信访局对我省的考核指标,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等均达98%以上。
(1)数量指标名称:督办重要来信数量,指标值:不少于200件。
(2)数量指标名称:来省正常访批次、人次,指标值:不高于12000批次、32000人次。
(3)数量指标名称:督查交办事项办理率,指标值:100%。
(4)数量指标名称:群众申请省政府复查复核信访事项受理率,指标值:不低于98%。
(5)数量指标名称:编印《湖北信访》,指标值:不低于2200份。
(6)数量指标名称:网上信访占比率,指标值:不低于70%。
(7)时效指标名称: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指标值:不低于98%。
(8)时效指标名称: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指标值:不低于98%。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名称:信访群众满意度,指标值:不低于98%。
年度目标02:收集、汇总、分析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推动从政策层面解决一批信访问题。
(1)数量指标名称:开展重点课题专题研究,指标值:不低于6次。
(2)数量指标名称:开展调研,指标值:不低于8次。
(3)数量指标名称:编发《信访与民情》,指标值:不低于10期。
(4)质量指标名称:省委、省政府决策采纳或参考次数,指标值:不低于5次。
年度目标03:布局合理、设备齐全,环境友好、安全有序,保证省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及时维修保养,使老百姓有一个良好的上访场所。
(1)数量指标名称:物业管理面积,指标值:不低于12000平方米。
(2)数量指标名称:安防、消防监控巡查,指标值:每天不少于2次。
(3)数量指标名称:保安人员持证上岗率,指标值:100%。
(4)质量指标名称: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率,指标值:不低于98%。
(5)质量指标名称:设备完好率,指标值:不低于98%。
年度目标04:救助困难信访干部,体现省委、省政府对信访干部的关心。
(1)数量指标名称:救助对象个数,指标值:不低于130人。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申请救助干部满意率,指标值:不低于99%。
年度目标05:促进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化解,救助帮扶困难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1)数量指标名称: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件数,指标值:不低于130件。
(2)社会效益指标:被救助信访群众罢访率,指标值:不低于99%。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被救助对象满意率,指标值:不低于99%。
九、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湖北省信访局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本部门为当年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本部门无。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本部门无。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信访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行政运行(项):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部门用于完成业务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本部门开支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行政单位医疗(项):本部门指省财政按标准拨付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湖北省信访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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