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省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不断探索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湖北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等专栏,全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37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98篇,头条号发稿198篇,及时反映全省信访工作新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注重加强与申请人沟通,积极回应诉求,耐心解释法律政策规定。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原则,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对需要公开的信息按程序进行审核把关。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和《湖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相关工作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安排专人做好门户网站、信访公众号维护和信息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由省信访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其他处室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省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有待提升。2025年,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省信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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