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新 武汉市江汉区信访局局长

发布时间:2016-10-08 20:20 来源: 湖北省信访局


基本情况:陈启新,男,1964年12月生,大学学历,1982年11月参加工作。现为江汉区信访局局长。

主要事迹:多年来,他积极推动全区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开展领导大接访、强化积案化解年、推进阳光信访信息系统的使用、完善信访考评机制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工作任务,取得较好成绩。其本人连续4年公务员考核为优秀等次,2011被评为区优秀党员,2013-2014连续两年被评为武汉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积极作为,乐于担当是最好的模范

作为一名局长,信访局的干部职工对他除了组织上的服从外,更多的是一种如同对师长般的的敬意。这种敬意源自他的凝然正气,来自他长期身先士卒,以身作责的言行。只要接触过信访工作的人都知道,信访这一行没有自己的时间,因为急情要事不可预料,接到消息马上就得响应。一次,非法集资群体400余人集体上访,围堵政府机关大门。他立即带领干部前往接访、劝说,面对情绪激动的几百名群众将他围在正中间,他不卑不亢,宣讲政策,耐心解释,疏导群众情绪,以真心换理解,聚集的人群纷纷被引导到接待场所的各个窗口登记、接待,最终避免了一场一触即发的群体性事件。当最后一名上访群众离开时,已是深夜,他继续带领着工作人员把登记表统计、归档、分析、形成报告,所有工作完成后,他最后一个离开,此时已是半夜2点。可第二天早上,他还是像往常一样,准时坐在办公室。他用行动让信访局的干部职工看到遵守制度的力量。为了让制度适应工作的变化,他不仅重视订立制度,还不断根据每年上级政策、工作重心、人员组成的变化而调整制度,至今厚厚《信访局规章制度汇编》已更新二次,每个入职的领导干部必须先学习这本制度汇编,才会被分配到合适的岗位。铁般的制度有时也需要人性化的变通,然后他总是把变通的有利面让给了干部职工们,把不利的、吃亏的一面留给了自己。按照惯例,领导、干部们都会轮流进京值守一个月,这样总会有人轮到春节长假期间在京值班。为了让局里的领导干部们过一个家庭团聚的春节,他每逢春节都主动请缨驻京值班。在他的带动下,信访局领导班子个个都乐于吃亏、冲锋在前,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造就了一支能吃苦、曾打硬仗的信访队伍。信访局连续8年被评为全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连续11年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区信访接待中心2012年被评为省文明信访接待中心。

磨砺精练,高效机制是组织的引擎

近两年是市信访局召集信访工作会议最多,下发文件最多,抓信访工作力度最大的一个时期。面对工作上不断增加的压力,他没有懈怠,而是把压力转化成完善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的动力。他始终相信,吃透上级精神,让信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才是根本。为此,每次从市里回来,他总会先闭门学习,再组织专题会议与领导、干部们共同学习,把上级会议、文件中的亮点、重点,先后组织制定了《江汉区信访维稳“1+6”工作机制》、《江汉区信访工作要点》、《信访工作指标考评计分办法》、《关于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江汉区创建人民满意窗口实施方案》、《领导干部阅信、接访、包案活动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

在制度的保证下,各单位主要领导各级领导干部作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全区接访任务分派工作运行井井有条,紧急接访任务派出去后,各单位都能各施其职,各尽所能,完成交办的任务。然而,对此他并不满足,他始终相信,“制度不是终点,只有形成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实现组织的功能。”经过多次实践调整,形成以信访、公安为骨干,区、街、社区为基础的四级信访信息工作网络,网络内各单位坚持随案研判,定期会商,确保信息灵敏,渠道畅通。为强化应急处置机制的针对性问题,又建立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劝返专班,严防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在习近平总书记在汉视察、李克强总理视察CBD、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全国省市人代会和政协会、杭州G20峰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能及时部署,完善预案,靠前指挥,为大会的成功举办发挥了重要作用。

几年下来,各单位领导、干部们回顾信访工作往往会惊奇的发现,遇事推诿的事少了、属地不清的案子也少了,首办信访事项也实现有一件办一件、办一件了一件,效率明显提升。的确,万丈高楼平地起,不知不觉间,信访事项的处置程序已在不知不觉间,完成了一个华丽的转身。在2015至2016年,各类信访事项办结率均达98%。而通过区信访领导小组集中研判的方式,有力提高了疑难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办结率。2年以来,化解突出信访矛盾121件。

法治信访,引入司法是维护权益的根本

面对老百姓“信访不信法”的局面,他只秉持这样一个信念:信访部门要用法治思维处理信访案件,引入司法或行政程序,引导群众用法律武器、用合法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的一家科技公司,因经营不善,自2013年开始拖欠60多位职工的工资,达到了200多万元。职工们当初并没有想到要找律师打官司,而是集体上访,看到上访人的工资被拖欠,陈启新比他们更着急,像这样因欠薪而有的集体上访,被称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考虑到职工们的实际困难,他联系社区律师为职工们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在他的帮助和指导下,62名职工的欠薪明细表和相关证据被收集齐全,并送到了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仲裁,被裁决要求公司依法赔偿。劳动仲裁的裁决书虽然下来了,但公司却以资不抵债为由拒绝赔付。于是,失望的职工们又想到要集体上访,给公司和政府施加压力。他继续跟欠薪的职工们尽量做工作,还是走法律程序,帮助他们维护自身的权利。随后,他又跟随律师赶到江汉区人民法院,协助申请立案,要求强制执行被拖欠的工资,目前法院已经启动了强制执行程序,来访职工代表打来电话表示非常感谢。这样,这起集体上访事件就被顺利导入到仲裁和诉讼的法律途径上。

以民为本,事业热情是不竭的动力

每件信访积案都不一般,在上访人的那些诉求后面还有许多是他们自己不愿说出的困难。老上访户刘某就是这样,家住长江大道的刘某房屋拆迁后,她多次以拆迁价格低未签协议为由进京赴省非访。参与接访的领导、干部们都认为此案无解,可是他不这样看。通过多次接访,他了解到刘某丧偶多年,唯一的女儿在外地打工的情况后,多次到其所在街道、社区协调困难补助事宜,逢年过节都会上门主动慰问,坚持了好几年,还不厌其烦的带刘某看安置房,看了第一处安置房源,刘某嫌采光通风不好,他多方协调沟通,从地铁配套项目中调剂第二套房源,但刘某又嫌房屋地处偏远,他又想方设法找了第三套中心区域的安置房源,刘嫌房屋面积小,在看了第四套中心区域面积稍大的安置房源后,刘某一直犹豫不决,最后他又了解到刘某生活困难,在他的努力下,为刘某解决了生活困难问题,对这些“亲人都做不到的事”,刘某极为感激,经过年前的反复工作,于2015年3月签定拆迁安置协议,使一起三年来多次在北京非访,被省、市列为重点督查的积案得以息诉罢访。

积案中有相当部分的上访人执着己见,错误认为只要紧抓诉求不放手就能取得利益最大化,市地铁集团拆迁户王某就是这样,他在拆迁签约后,以妹妹王淑英未在协议上签字和有部分经营门面为由推翻原协议,并以此要求提高补偿价格。其间,王某与其妻采取过激行为进京上访21次,被当地警方拘留10次,被中央列为重点信访案件。为此,他按照“情、理、法”相统一原则,带领干部们多路出击,向其亲友说明事情原委,争取理解支持,并从多个角度对王某开展感化教育帮助其调整心态,理顺情绪,走出误区。经过积极搭建平台,双方于2015年元月签订了拆迁协议。当事人对区信访部门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正如他常说的,要带着感情去工作,以对家人般的亲情、对朋友般的真情去面对群众的困难疾苦,把群众利益当作自己的利益去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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